2024年度审计机构选聘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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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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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审计机构选聘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声迅股份2024年度审计机构选聘项目
3.项目内容:
(1)本次项目采购内容为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服务内容具体如下:
①.对招标人年度财务报表(包含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下同)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②.对部分年度监管指标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如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
③.提供相应的审计调整明细、必要的辅助性文档。
(2)本次项目拟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取1家中标单位提供产品和服务,服务期限暂定为2024年会计年度(具体内容与期限等以合同签订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基本情况:
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招标人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财务报表审计。
5.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6.招标程序:包括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评标、定标、商务谈判与合同签订等步骤。
7.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确定1家中标单位。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评分细则设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的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的分值权重不高于15%。
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9.其他说明:
(1)在最终授标之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单位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义务进行资格复审。通过上述方案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必须按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产品和服务。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保留调整前述合同产品和服务范围与内容的权利。
(2)合作期限内,招标人将根据评价体系对中标单位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具体细则以招标人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为准。中标单位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约行为或在考核中被评价为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直接终止合作、解除合同、取消中标资格,同时禁止其参与招标人任何采购活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依法设立并存续,具有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有能力承揽招标标的项目;
2.拥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规范和完善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及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3.熟悉并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
4.拥有完成审计工作和确保审计质量的会计师团队;
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较强的资金实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特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①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②已在中国证监会进行了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
2.投标人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并能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有能力调配较强工作力量,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能够满足招标人需求;
3.投标人必须熟悉中国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4.拟派项目团队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和违规执业行为;
5.质量管理水平:投标人内部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且得到执行。
具体评判标准详见附件《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选聘审计机构标准》,但为免疑义,若该标准有与《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相抵触的内容,应以后者的规定为准。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应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2.本次项目不接受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相同、具有全资或控股、或具有其他类型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同时投标。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如若发现投标人出现转让标的行为,招标人将直接终止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由投标人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等。
5.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人无义务单独提供招标标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且招标文件仅以中文(普通话)出具,招标人无义务准备任何其他语言版本。
6.所有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普通话)编写;除招标文件另有特别要求的外,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17:30(北京时间;以投递到声迅股份日期为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1至5层101。招标人安排专人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的数量、内容、签字、盖章、密封等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的编写、送到过程所需要的时间,保证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公司办公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四、开标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截标时间后的三个工作日内
2.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1至5层101
如遇特殊情况须变更开标时间和地点,请以招标人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声迅股份官方网站(/)发布。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1至5层101
3.联系人(来电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投标联系:倪先生 010-62988833-6068
4.电子信箱地址:niyongjun@telesound.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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